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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难以索解的谜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11:47
标题: 一个难以索解的谜题?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7 10:48 编辑

这两天我一直在忙于辅导一个同学的功课,她在向我转述她在课堂上的学习时,说起老师让她们思考的一个谜题,我听了感觉很难解答,因此写下来让朋友们也看一下.

这些天论剑的喧嚣真让我厌烦,所以躲到这里找清净,这里是我感觉很温和平静的地方,我很喜欢.

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题目,出题人是当时最著名的哲学家,辩论的参与者也都是当时最著名的思想家 。这个题的出题人是意大利的著名哲学家圣托马斯·阿奎纳。
题目是这样的:

一个小孩儿身上绑着炸弹,马上就要爆炸了,他向一个铁笼子奔跑过去,那个笼子里关着好几十个人,都是成年人,其中一个人有弓箭,如果小孩跑过去,大家都会被炸死,想要活的话,就要在爆炸前把小男孩射死.那样就死他一个人.    那么,这些人该怎么做?是什么理由支持你的做法.

我思考了一会儿后,认为应该一起死,毕竟生命没有区别,一个人的生命和几十人都一样珍贵.
抱歉刚才我忘了写明,这是一道著名的哲学命题,不是智力测试,所以没有标准答案,重要在于分析过程.

(因为刚下课没多久,我坐在食堂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草草写了这些,没有深入分析.晚上,我会仔细写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论剑那些人,不会来这里吵闹)


这是我找到的英文原题目

原题

suppose the only way you can save a number of innocent people is by killing another innocent person whose circumstances prevent the lives of another being saved (e.g. a child has been wired up with explosives – which the child is too young to understand – and told to run into a crowd where a treat awaits him. The explosives will detonate as soon as he reaches the crowd. There is no way of getting to the child or persuading him to turn around. Time is running out. So you shoot the child dead thereby detonating the explosives before the child reaches the crowd. The lives of the many in the crowd have been saved. The life of the innocent child loaded with explosives (which would have been lost in any case had he reached the crowd) has been deliberately taken.

假如你可以救很多无辜的人,但你要杀死另外的无辜者。例如一个孩子被绑上了炸药

-孩子太小什么也不明白,只是被告之跑向人群,那里有好吃的。只要孩子一到达人群,炸弹就会爆炸。没有其他办法接触上这个孩子,说服他回去。时间在流逝,你只好在他到达人群之前射死这个孩子以引爆炸药。由于炸药及时引爆,人群被救了,孩子死了。


作者: Sтēщard    时间: 2010-7-6 11:50
小孩是必死,其他人不一定会死,当然死一个的好。。。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11:55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6 11:59 编辑

抱歉刚才我忘了写明,这是一道著名的哲学命题,不是智力测试,所以没有标准答案,重要在于分析过程.

死小孩很容易,我想绝大多数人在实际中都会选择这个做法,看起来更有利.

但是在思想中,这个选择犯了极大的错误,因为生命没有价值,既然没有价值,就不能衡量,因此一个和更多就无差别

(我下午还要上课,因此晚上再来回复)
作者: 开到荼靡    时间: 2010-7-6 12:02
确实,每一条生命并不比其他的伟大
但是依照你的题设,这个小男孩已经是必死无疑
——无论是炸弹爆炸还是被箭射死
其他人的生存几率是50%,还有活的可能
所以要减少无谓的牺牲。

不过,把问题稍微复杂一点:
这群人里面有人会拆炸弹
成功和失败的可能都是50%
这样的话,更值得思量吧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6 12:22
学长好,我也在饭堂内,让我找找你看好不好?
作者: 凌雪    时间: 2010-7-6 14:05
可以选择什么都不做么?

小孩子身上有炸弹,
死亡即在眼前,
射死和炸死对他来说并没有区别。

对于在笼子里的成年人,
死亡也是他们终究要面对的,

又何苦射死一个将死之人呢?
临死前,
在自己无边罪业里再多上这样一条?

射死了孩子,
他们真的就解脱了么?
没炸死,就算解脱?
活着也只是在笼子里,

对于他们每个人而言,
死亡或许才是真的解脱,
而谁也逃脱不了命运,

我相信宿命,
相信,
该生存的人大难中依然会存活,
而逃不过命运的人,
也就随命运去了。
作者: 心死了的人    时间: 2010-7-6 16:03
够无聊的。。。。。自己想活就射死小孩,不想的话就把弓箭给别人,让人家决定。 考虑那么多干啥。。。。人终究还是以自己的心来选择的。
作者: buttonzhu    时间: 2010-7-6 16:03
回复 6# 凌雪


    You are really so free...
作者: 凌雪    时间: 2010-7-6 16:34
本帖最后由 凌雪 于 2010-7-6 16:36 编辑

回复 8# buttonzhu


    你是说我上班 so free? 还是说我思想so free阿?
    呵呵,我没你强!不能打中文还 逛坛子 :)

   每次看你的 拼音都累死拉~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19:18
回复 4# 开到荼靡


    你的看法非常理性,可能许多人都会赞同你的观点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19:20
回复 5# 蓝莲花


    你也在食堂?

   那我只好跑了,嘿嘿,我是个隐身人啊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19:27
回复 6# 凌雪


    凌雪还是一个感性的人,写的我看了都微笑。

    你的罪业一说与我有相同的地方,你大致的看法也和我相似。

    这个题本身就是一个矛盾。我认为,这个题最重要的是,你是否会为了好事去做坏事

    救人一定要先杀人,而孩子是无辜的,该杀他吗?

    如果那些人都活下去了,同时他们也犯了杀人罪,他们变成了罪犯。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19:33
现在论坛里有一些人,他们为了炒作,或者为了解闷,或者为了起哄,不断对我攻击。

他们的出发点不一定很坏,但无疑会伤害了他人,他们从不考虑我的感受,只想热闹,不寂寞。

但对我来说,既不能一一辩白,又不能玩一招“人咬狗”,只好置之不理。

有时候想想,也够烦人的。我从没有想炒红自己,但麻烦还是源源不断。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20:12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6 20:18 编辑

期末的论文题目已经下来了,要查好多资料,今天先回复这些。

本贴原文已经找到了,我正在翻译成中文,我粗略看了一下,与我最先发的内容不太一样,我相信是我的朋友在转述的时候,出现了错误,她的英语水平还需要学习,听力比较弱,我想是她在课堂上听老师讲的时候,没有听全,有一些可能是漏掉后她想当然的补上的,与原文差异交大,不过意思还好。我现在正在辅导她英文。

我把原文和翻译文会随后发上来,有兴趣的朋友自己查看。今晚太忙了,只好等明天。

今天先写这些,另外,论剑里只有一篇bond u 的ip地址是我写的,其余帖子全是其他人无聊的炒作。我的马甲只有那几个,没有其他的,所以请一如既往的信任我。谢谢,再会。
作者: 吼猴儿    时间: 2010-7-6 20:18
或者可以直接对着那个小孩儿说:快趴下,趴下就没事了。。。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20:30
小孩是必死,其他人不一定会死,当然死一个的好。。。
Sтēщard 发表于 2010-7-6 11:50



    你的意思是--该杀他吗?如果你当时在现场,会这么做吗?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20:38
够无聊的。。。。。自己想活就射死小孩,不想的话就把弓箭给别人,让人家决定。 考虑那么多干啥。。。。人终 ...
心死了的人 发表于 2010-7-6 16:03



    无聊?天那,你竟然在讽刺一个著名的哲学家。呵呵,了不起。

   这个题的出题人是意大利的著名哲学家圣托马斯·阿奎纳,下面是我在百度里搜索到他的简略生平。更多的自己去查看。

   (Thomas Aquinas,约1225年—1274年3月7日)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他把理性引进神学,用 “自然法则”来论证“君权神圣”说。死后也被封为天使博士(天使圣师)或全能博士。他是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立者,成为天主教长期以来研究哲学的重要根据。他所撰写的最知名著作是《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天主教教会认为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将其评为33位教会圣师之一。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6 20:42
如果是我,就先自杀.实在不愿看到任何一种结果.
作者: 晴天娃娃    时间: 2010-7-6 20:43
能不能这样,
我自己什么都不做,直到笼子里有人开始行动
在生与死的瞬间,人性本能求生的一面决定了一定会有人射死小孩
这样我即得以生存,又不用背心里包袱

PS,如果没有人动的话,死也无所谓咯,反正只是一瞬间的事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20:43
或者可以直接对着那个小孩儿说:快趴下,趴下就没事了。。。
吼猴儿 发表于 2010-7-6 20:18



    哇赛,你绝对是一个聪明人,我非常确定。

   不过,你犯了欺诈罪和间接谋杀罪。如果你当时在笼子里并活下来,我相信你一定会被指控,哈哈。

    你的回答相当出彩。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6 20:43
另外,学长好.作业好多,我就不多罗嗦了.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6 20:43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6 20:45 编辑

太晚了,我还有作业,老天,不能聊天了。

明天回娃娃和蓝莲花。
作者: 清明时节雨    时间: 2010-7-6 21:02
如果我是小孩,原地不动,自己等死,
如果我是笼子里的人,拉弓射箭,杀了小孩。
所有的哲学都可以归结到有和无上面。
即便过程在复杂,都是一样的结果。
还有,看了看你前面的回复。
一开始在论坛上起哄的是你,
别弄错了,
是你太寂寞,
玩了一出闹剧,
然后把责任推给别人而已。
论哲学,
你还差很远。
作者: aphroditehottie    时间: 2010-7-6 22:39
反正笼子里的笼子外的早晚都要死
如果我在笼子里我会把小孩叫过来抱着他,说
来~宝贝儿
待会儿我们一起去个好玩的地方
然后boo~
所有人了结
挣扎来挣扎去累死了
作者: 心死了的人    时间: 2010-7-7 00:33
无聊?天那,你竟然在讽刺一个著名的哲学家。呵呵,了不起。

   这个题的出题人是意大利的著名 ...
艾辰 发表于 2010-7-6 20:38



    哲学家就是无聊逼出来的聪明人。。。。而去盲目拥护的就是被无聊践踏的SB
作者: 凌雪    时间: 2010-7-7 01:15
回复 12# 艾辰


    为了好事做坏事?!

   看得我不明白呢,
   谁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很多事,我们看的时候,
   只是看的是一个点,
  看点的时候,是好的,

  如果把点,拉成个面,
  事情大多都变了,
  也未必真的就是好事,

  而坏事也未必是坏事。

  如果这位哲人是佛学家,
  那就对了。
作者: 凌雪    时间: 2010-7-7 01:18
就像有时候我们现在看,或许做了件很错的事情,兴许还有些懊悔,

但隔以时日,回头看看,却发现,当时莫名其妙做的错事,

反而如今看来确是,如此的恰到好处。
作者: 篮球苹果    时间: 2010-7-7 01:30
杯具。
作者: 篮球苹果    时间: 2010-7-7 01:32
想你这样一个什么事都凭自己主观想象的人,
居然还能议论对错。
我真佩服你的勇气。
什么时候你把你的口头禅:“一看你就是……”给改掉了,
再来谈哲学吧。
后辈。
作者: 无声无息    时间: 2010-7-7 01:46
卑鄙
作者: 金元宝    时间: 2010-7-7 01:47
有没有前提条件,笼子里都是些什么人????
如果是那种成天带着假面招摇撞骗的人,多他一个也不多,死了算了
对吧?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09:21
如果是我,就先自杀.实在不愿看到任何一种结果.
蓝莲花 发表于 2010-7-6 20:42



    蓝莲花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即使在危急自己生命时也不放弃,这一点看起来好傻啊,哈哈。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09:30
能不能这样,
我自己什么都不做,直到笼子里有人开始行动
在生与死的瞬间,人性本能求生的一面决定了一定会有 ...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10-7-6 20:43



    娃娃的选择--独善其身啊。

    如果要选择朋友,我觉得你肯定是非常适合的选择。没有危害性,而且很内敛,也不会太高调。

    但是,你太温和了。

   抱歉,如果只讨论这个问题,我想,你做法最平和,也可能是大多数的做法。

   就是在面临无法确定的抉择时,无从选择---就干脆不选。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09:44
是你太寂寞,
玩了一出闹剧,
然后把责任推给别人而已。
论哲学,
你还差很远。 ...
清明时节雨 发表于 2010-7-6 21:02


谈哲学还带损人的?一边对自己的观点大加吹捧,一边对别人随意指摘,很有学院派的包子味儿啊。很熟悉的感觉。

哲学不过是人对社会,对人生,对事物的一些看法,任何人都可以说啊,即使一个农妇,她手里的锄头也可以说是哲学,只有那些半吊子才读了一点书就沾沾自喜。动不动就说别人差远了。就像京叭,眼皮上的毛都耷拉下来遮住了眼,这叫一毛障目,不见泰山。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09:51
反正笼子里的笼子外的早晚都要死
如果我在笼子里我会把小孩叫过来抱着他,说
来~宝贝儿
待会儿我们一起去 ...
aphroditehottie 发表于 2010-7-6 22:39



    女性还是比较善良啊,至少没有一个愿意动手杀小孩儿的。

    你的看法挺好的,让我看了感觉很温馨。

    可以说,当你面对不得不作坏事时,你也想把这件坏事变得更好一些,即使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也尽量充满人情味儿。很高兴看到你的回复,如果有可能,以后还希望能看到。

     不过,如果在现场,那些人一定会先杀了你。你保证活不下来。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0:03
哲学家就是无聊逼出来的聪明人。。。。而去盲目拥护的就是被无聊践踏的SB
心死了的人 发表于 2010-7-7 00:33



    心死了的人,只有你的心“死”了吗?

    太可惜了,要是连肉体一起,多好啊,省得我们听脏话啦。

    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词》“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

心不能当身体的奴隶,虚言心死了---其实打着心死的幌子放纵肉体。

   既然如此,死就死得其所,别半死不活的,哪儿热闹就向哪儿凑。

   请勿回我的帖子,让我看一下其他人的看法,可好?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0:11
晚点回凌雪金元宝。

另外,好像还有一两个抱着别人大腿“当当的”放屁的。

人家跑哪儿,他就上哪儿放,就和屁股上挂着一面锣似的,这种“屁粉丝”真拿他没办法。
作者: 开到荼靡    时间: 2010-7-7 10:21
你不是说要改题设的么?
作者: 清明时节雨    时间: 2010-7-7 10:22
一个自卑的人啊,用细碎的言辞,维护自己易碎的自尊。
看错了你。
作者: 小宇    时间: 2010-7-7 10:37
先让那个男人射一箭吧,50%他也射不中小男孩。
既然成年人有一线生存的机会,也不好直接剥脱。

天意,在人这一生里出演着重要的角色。
不能因为它看不到摸不着就忽略它。
所以成年人的死与活,我们是评判不了的。
作者: 心死了的人    时间: 2010-7-7 10:41
心死了的人,只有你的心“死”了吗?

    太可惜了,要是连肉体一起,多好啊,省得我们听脏话 ...
艾辰 发表于 2010-7-7 10:03


哟哟哟,都开始攻击我的用户名啦,哈哈哈哈哈,看来真的是黔驴技穷了。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0:45
回复 40# 清明时节雨


    谈哲学---就是没自尊?  那我误会了,我一直以为谈 “色情”什么的才没自尊呢。

    论坛有个“黄色专卖”---你们可忝为知己,你找他谈谈,没准儿还能谈出一个“小自尊”来。

    咱们都别浪费时间,我还想看别人的看法呢.

    看错了我也不要紧,不看不就得啦。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0:47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7 10:52 编辑

原题

suppose the only way you can save a number of innocent people is by killing another innocent person whose circumstances prevent the lives of another being saved (e.g. a child has been wired up with explosives – which the child is too young to understand – and told to run into a crowd where a treat awaits him. The explosives will detonate as soon as he reaches the crowd. There is no way of getting to the child or persuading him to turn around. Time is running out. So you shoot the child dead thereby detonating the explosives before the child reaches the crowd. The lives of the many in the crowd have been saved. The life of the innocent child loaded with explosives (which would have been lost in any case had he reached the crowd) has been deliberately taken.



假如你可以救很多无辜的人,但你要杀死另外的无辜者。例如一个孩子被绑上了炸药
-孩子太小什么也不明白,只是被告之跑向人群,那里有好吃的。只要孩子一到达人群,炸弹就会爆炸。没有其他办法接触上这个孩子,说服他回去。时间在流逝,你只好在他到达人群之前射死这个孩子以引爆炸药。由于炸药及时引爆,人群被救了,孩子死了。

另外,我暂时关闭短消息功能,是怕有人骚扰,不过,相信很快就会过去。到时候我会开通,再和朋友们联络。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0:56
回复 42# 心死了的人


    你仔细看一下,我引用还写了那么多字,是规劝你的多,还是攻击你的多。

    如果你非要纠缠,我也只好一笑置之。

    咱们能平静的在论坛探讨这些比较正统的问题,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吗?何必非要作践别人。

    你看不顺眼,不回就是,回了还要骂,一次不行还要纠缠,不如去论剑。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0:59
很高兴看到小宇的回复,只要一看到这个名字就有亲切感。

咱们好俅派言论自由,你有自己的看法最好了,千万别附和我的观点,我会仔细读你的文字,考虑后再给你回复。

因为我每一篇回复都用心的,所以可能比较慢,请原谅。
作者: 心死了的人    时间: 2010-7-7 11:21
回复  心死了的人


    你仔细看一下,我引用还写了那么多字,是规劝你的多,还是攻击你的多。

    ...
艾辰 发表于 2010-7-7 10:56


我对人不对事, if u get my drift
作者: AV4sale    时间: 2010-7-7 15:25
回复 30# 篮球苹果
我本来不想来这凑合的,既然他非要说我这些谈色情的人是没自尊的,非要把我扯进来,我就当做算是邀请函了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这个北大哥总是说“一看就是

因为他在OZYOYO基本上是孤立无援的,表面上那几个护着他的人有他笼络来的——绝招糖衣炮弹,
大多还不是他自己的马甲
但是每次他被殴基本上都是群众一拥而上,他当然觉得来看他不顺眼的不是被带头的笼络的就是某某的马甲
君子群而不党,在OZYOYO上一样:拉帮结伙的只是小人干的事情。

最可悲的是他自己的马甲却屡屡暴露出马脚。
可能就是所谓的多行不义必自毙
有人说他比LIHONG的情商低,我看智商都比不上LIHONG。
做事急功近利,来一个马甲不培养一下性格马上就让它往自己的方向咬人。

屡说错话,屡办错事。
情绪不淡定,气急败坏的炸个板没想到目的还是打不成
为什么?IQ低,没想到删了的帖子都在回收站还可以恢复。
作者: 篮球苹果    时间: 2010-7-7 16:47
回复 48# AV4sale


   永远不要试图战胜一个纯SB,他会把你的智商拖到和他一个等级,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扪心自问:
你有他经验丰富吗?


睡觉去了。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9:47
凌雪说的很对。但更像抒情随笔。
而金元宝的看法直接走到善与恶的判定上。

其实,这个题是在问,当你要生存同时救更多的人时,你似乎愿意放弃原则去杀人。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19:53
先让那个男人射一箭吧,50%他也射不中小男孩。
既然成年人有一线生存的机会,也不好直接剥脱。

天意,在 ...
小宇 发表于 2010-7-7 10:37



    哈哈,美女徒弟杀人了哦!你为了救更多的人,已经肯牺牲那个小孩儿了,只是心有不忍,希望把命运交给未知的因素。

    在你眼里,你或许更希望孩子活下去,但你衡量了人数的多寡之后,你认为那样会更合理。你是一个半理性的人。

    其实,这个初衷很难说对与错。

    只是,无论是谁杀了那孩子,旁边的人都算是帮凶。这些人都是罪犯。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7 20:00
回复  篮球苹果
非要说我这些谈色情的人是没自尊的,非要把我扯进来,我就当做算是邀请函了 ...
AV4sale 发表于 2010-7-7 15:25



    我有邀请过“谈色情的没自尊的”进来吗?难道一提这几个字就说得你啊---你真有自知之明。

    好吧,就当我邀请了,反正我不邀请,你也早就摆好架势准备破门而入和我吵个不亦乐乎。
作者: 开到荼靡    时间: 2010-7-7 22:12
以下是总结一个朋友的观点

“不以善小而不为”——为善,就为了好事去做坏事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为恶,不去做坏事同时也没有做一件能做的更大的好事
看来除了所谓的生命价值,道德也成了一个参考因素
如果杀了孩子,剩下的人们活着可能会遭受来自内心的谴责;
不杀孩子,一起上天堂,就无所谓精神上的磨难,毕竟荒芜了生命。
如果我是人群中的一个,在孩子跑过来时候把他扑在地上,
当然,可能也会有别人做出这样的选择,
前提是更多理性的,拥有求生本能的人不射这个孩子。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7 22:14
谈哲学就你也配!!别再来玷污 哲学了,巴黎圣母院缺个敲钟的差事最适合你!
如果你还能认为现今中国学生是包子的话 你充其量不过是包子堆里一粒老鼠屎罢了

另外你那所谓的徒弟小宇自注册ozyoyo以来95%的帖子都是回给你,除了你自己之外全黄金海岸恨不得都知道ozyoyo有个叫艾辰的煞笔自己一个人掩耳盗铃演来演去你有意思么你

英文里面你只要学会一个单词你考雅思就不用担心了,就是:pathetic---what a pathetic frog
作者: 开到荼靡    时间: 2010-7-7 22:18
回复 54# 爱喝糖水


    有一点澄清下,小宇我见过,一起吃饭逛街。OK?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7 22:22
你是什么人自己心里清楚
早点看心理医生吧,别污染环境了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7 22:23
这里真比悲惨世界还悲惨
我反而要大笑了
作者: 小宇    时间: 2010-7-7 22:36
回复 54# 爱喝糖水


    能被您点名,我真是三生有幸啊!
哪天有空出来聚聚,我就欣赏你这种横的女人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7 22:42
无论是什么女孩子站在你背后帮你煽风点火的玩儿,我都替她感到悲哀
我能理解你不过是爸妈手里有点闲钱的社会渣滓而已,反正活着也是无用的,不如干脆把个蠢物做到底算了
只是给女性ID角色起名字和照片的品味如出一辙的差,什么纯纯小宇蓝莲花开到荼靡,恍如郭四娘转世一般真真破坏女性形象
作者: 小宇    时间: 2010-7-7 22:45
回复 51# 艾辰


    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可又不能挽回。在这个人生的十字路口,不论向左还是向右,它都不对,至少不是美满的。
那么不如以不选择为选择,听天由命吧。
作者: 小宇    时间: 2010-7-7 22:49
回复 59# 爱喝糖水


    俺娘辛辛苦苦给俺起的名字,就这样被你糟蹋了。
说真的,你赶紧安排个时间,俺陪你逛街也行是吃饭也行。
别把俺当马甲看了! 真是的!
作者: nebenz    时间: 2010-7-7 22:53
数学题上升为哲学题。。。。。。。

我们人类的思维还停留在三维空间,只要我们的思维能够上升到四维空间。。。。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7 22:57
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劝你信上帝去吧
作者: 蘋果橙    时间: 2010-7-7 23:05
所謂上課聽到的哲學題...我之前在youtube就看過, 其實是Harvard University的一個講座
大家上youtube搜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Episode 01 "THE MORAL SIDE OF MURDER"
就能找到類似的這個哲學問題. Lecturer 叫Michael Sandel.
如果打不開Youtube,可以看youku.com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Q3NDg5MDQw.html
作者: 开到荼靡    时间: 2010-7-7 23:06
回复 61# 小宇


    小宇我们走吧,丫能吃多少药咱俩也没有~
作者: 小宇    时间: 2010-7-7 23:08
回复 65# 开到荼靡


    好,俺也不想听她问俺:你有药吗?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7 23:14
啧啧 双簧又开始了
慢慢演啊~别急,反正ozyoyo来来去去就这么几个人看戏,
满足下你小水塘里看世界搏出位的幻想好了
作者: 小号    时间: 2010-7-7 23:32
很无聊的问题,很无聊的人。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7 23:33
我说艾辰品味差那儿马上就换个吉他弦,你是应声虫啊?
作者: 开到荼靡    时间: 2010-7-7 23:40
二流三流与一流值,但闻二流三流之声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8 00:59
本帖最后由 爱喝糖水 于 2010-7-8 01:04 编辑

唔 连假道学先生艾辰那股子酸臭味道都是一样的啊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8 09:46
本帖最后由 蓝莲花 于 2010-7-8 10:52 编辑

本帖最后由 爱喝糖水 于 2010-7-4 14:24 编辑

有图有真相,先上图再说~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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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0 16:19
Vinch雪完美的春泉保湿面膜共得八张,3刀每张,全拿就20刀。爱逛屈臣氏的MM应该会熟悉,绝好的保湿,干旱皮肤的救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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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L无添加护肤控油粉末 携带的过程中被撞掉了一小小块,有图有真相,只好20刀了,再送一个资生堂家的红色精华小样8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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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青春痘成因,有助预防油脂被氧化及减少肌肤所受的外来刺激,使肌肤回复健康状态,浅绿色的粉末有助修饰粗大毛孔及青春痘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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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清爽、清新的洗面乳是水包油的乳化剂,具有清除面部彩妆和彻底清洁面部的作用,使后皮肤不会干燥或破坏皮肤酸碱平衡。用后皮肤柔软、光滑。过敏皮肤不建议使用,推荐给上妆者或干性、衰老皮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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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冲洗性泡沫洁面可清楚皮肤表面污垢,化妆品和污染物,使得皮肤清洁光滑,倍感清爽!有甜甜的橙花味道用完心情好好!我又冲动买了EL粉色洁面只好割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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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舒丹玫瑰唇蜜有欧家特有的玫瑰香味,淡淡的粉色,Pacific fair购得闲置了一段时间 全新 10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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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10:08
别骂啦,怎么这个爱喝糖水的跟我死磕上啦.你喝的是糖水还二锅头啊,怎么喝完就撒臆症.

AV,篮球,她不是你姐姐吧?

咱们可说好啦,打归打,闹归闹,可不许把姐姐放出来,拿铁链子栓好了---不知道她咬人不咬人!我们好不容易跑到资本主义国家来留学,怕的就是"姐放".

男子汉输就输的光明磊落,把宠物儿叫出来吓唬人的不是好汉.这位一出场就一蹦三尺高,跳着脚的大骂,整比我高一头儿,我都有仰视的感觉啦.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10:20
连累开到,小宇你们二位了.

小宇,干脆咱们好逑派散伙儿得啦.都怪我当初招子不亮,怎么就一时冲动谈了"哲学"了呢,早知道谈这个就捋了这一位的虎须,我该谈别的啊.有的是好话题.

现在晚了,人家把姐姐放出来啦,带着家属来"砸场子",我又不是武松----见了母大虫敢用棒子捅屁股.
可怜咱们这个派还没发扬光大就要关门了,你确定她不是咱们开业请的"舞狮子"吧,难道请错了---请成藏獒啦?

开到荼靡,你也受了池鱼之殃.抱歉.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8 10:32
本帖最后由 蓝莲花 于 2010-7-8 11:30 编辑

回复 59# 爱喝糖水


    真是嗑瓜子嗑出个臭虫来.本姑娘这周忙的要命本来不想搭理你.可瞧你那德行,还整个什么"香肩"半露,只可惜"香肩"上肥肉多了点,到是挺干净,跟屠宰场里新收拾干净的老母猪有的一拼.

     哦,你已经换了头像了,那就好,别再拿这张出来丢人了. 不过这一张也够让人看的.说你骚首弄姿,真是侮辱了这四个字. 一个没长相,没品位,没年龄的女人,如果能找到方向,做个让人舒服的女人也不错.可是你,除了字里行间的尖酸刻薄,咬牙切齿,还有什么?哦,还有你无病呻吟的"才气". 哈哈,真是让人喷饭.

     还有,你瞧你跟挑担货郎似的卖的那点破烂货,还闲置,半价,开了封的,快过期的.......本姑娘要是哪天没长眼,买了这种几十块钱的货色,不扇自己俩嘴巴,赶紧扔垃圾箱里.也不好意思再拿出来换钱,真不够丢人的. 人家说穷酸穷酸, 虽然这句话很偏激,但是你浑身散发的这股酸味真是让人恶心.小宇还叫你逛街, 跟你这种人逛街,卡维尔大街你几分钟走完?看样子你住的离BOND也不远,有空多去ROBINA TOWN CENTER 逛逛,David Jones 穷人也是可以进去的.

     你说别人注册了,就为了顶艾辰,那你那? 除了这篇贱卖帖,100%的在人家学长这儿混.我知道有一类女人和我们不同,看中了学长,就想骂走我们,还想引起学长的注意,哈哈,别把我当潜在的对手,学长年龄太大,我看不上.但你平白的骂了我,就别怪本姑娘没涵养.

    你要是不服气,或者想验证一下我的身份,就来BOND法律系找我,除了上课,我就泡在LAW LIBRARY 里. 或者去停车场,我是BOND唯一一辆红色小奔,砸车也行,等我也行.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10:34
爱喝糖水,算你狠,在下学艺不精,连想死的心都有啦.
杀人不过头点地.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朝一日回京去,人生何处不相逢。

不过,既然说我是假道学,那我就是一个混混儿,你骂我不算本事,赢了也胜之不武不是吗?

有本事,你能骂赢了篮球苹果,我就服了你啦.篮球可有特点,有一张老妈妈嘴儿,回帖内容苍白无力干涩腻人,时而还动粗口,有万夫不当之勇,是论坛后起之秀,你要能骂死他,我就和lihong拜把子,我自甘堕落啦.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8 10:35
学长早啊,人家说我跟你唱双簧的,我很荣幸.
作者: 凌雪    时间: 2010-7-8 10:39
回复 74# 艾辰

沉默是金,笑看风起云涌。 :)
正所谓,流言止于智者。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10:44
这么早啊,蓝莲花,没上课啊?

当心人家又说你是我马甲,现在AV都有人怀疑他了.

前一阵子说我炒作,现在我躲到情感里谈正经话题,他们还追过来骂,跟他们还不能较真儿,毕竟学习最重要.

我听纯纯讲了她老师的题,觉的很有意思,然后发这里跟朋友讨论,竟然还有人说是从哪哪儿找到的--意思是我抄袭,你看滑稽不滑稽.那里面总没有英文吧.

新生都上哲学大课,老师有可能也找到这个题来引导学生思考,我也是这个初衷,总比在论剑骂人强,他们不是不明白,就是不放过我.真腻味.

还有,你别找我啊,我没准儿到处溜达.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10:52
回复  艾辰

沉默是金,笑看风起云涌。 :)
正所谓,流言止于智者。
凌雪 发表于 2010-7-8 10:39



    凌雪这么早啊.

    你看我的性格是沉默的那一种吗?

    不过,这算什么,在以前,骂我的人比这个多多啦, 我只当一笑.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8 10:54
学长,那个喝糖水的是不是你自己的马甲呀?
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10-7-8 10:56
我不会找学长的,期末有三个GROUP WORK ,忙死人家了.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11:05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8 11:08 编辑

我发誓,
我要是爱喝糖水---我就是一百斤面蒸了个大寿桃----费物点心;屎壳郎钻面缸——冒充小白人.耗子逗猫——没事找事儿;老太太钻鸡窝----奔鸡又笨蛋.

好了好了,不玩了,这个人没什么幽默感,上来就是一痛浑骂,跟那个篮球是同一档次的.

我要写论文呢,有空再聊.

不过,你当心成了话题女王.
作者: 小宇    时间: 2010-7-8 11:13
回复 74# 艾辰


    好逑派,不散!有糖水没事撒撒欢,也挺乐的。
我和开到都觉的她很逗,还等着继续关注她意想的世界呢
作者: 凌雪    时间: 2010-7-8 12:28
回复 80# 艾辰


   你身上应验了北京男人的特点,贫嘴!
   呵呵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13:34
还是这里清净,凌雪,你的文章很有意思,怎么不继续?我这儿还等着看呢
作者: 凌雪    时间: 2010-7-8 13:43
回复 86# 艾辰

E。。。,我上班呢~~~ 刚lunch time 涂鸦了一点,晚上继续, 其实根本没想好 写什么, 就胡乱侃吧
作者: 暴暴    时间: 2010-7-8 18:31
冲280!!!!!!
作者: 香香的奈奈`    时间: 2010-7-8 18:40
如果我是小孩,冲向绑我炸弹的人
如果我是大人,我射箭射向绑炸弹的人
小孩没有办法 横竖都是死,就算for free,他也是死,还不如杀个敌人来的痛快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20:35
对于喜欢思考的人来说,这个题的意义非凡,而对于另外一些人,他们不懂这个题的意义.

自从这个题出现以后,我是说在700年前,人们开始思考该如何处理一些无法避免的矛盾,例如,当一个产妇因难产而和婴儿一同面临危险时,人们该怎么处理,现在看来非常简单,一般必须保证产妇的安全,会把孩子牺牲掉.

因此,这个题目也有了最合理的选择,那个孩子会死.

而在这以前,往往争论不休,即使在现代,这个问题还被广泛应用在正当防卫,分娩难产,战争中死伤等等疑难问题上.而我发贴的目的,是看出哪些朋友是理性的,哪些是感性的,还有哪些是我可以交往的人.

我用来分辨人!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20:38
回复 89# 香香的奈奈`


    你的想法很有趣儿,是一个感性的人,

    你的判断实际应用价值不大,假设的条件太多了,不过,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答案.

    你一定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女性,你的梦境里一定丰富多采.
作者: shohoku    时间: 2010-7-8 20:44
既然是神學家提出的問題那他就是就是想知道...
'如果你為了救一人(或無數的人)而因此殺了另一個人之後, 你死後上帝會不會審判你的靈魂下地獄?'

這是一個沒有正確標準答案的問題
神叫人做事要有一個無愧的良心
所以假設在當時操有生死大權的人是那位提出這問題的基督徒哲學家...
他當時的良心既可能促使他為了輓救更多的人上天堂(多數人尚未信教)而殺那一人
也可能
他當時的良心會促使他不願殺那一人而犧牲自己免得自己犯了殺人罪而下地獄
無論他當時的動機是什麼
他都是依照他的良心去做的
所以沒有對或錯
而只有他對不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8 21:16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8 21:18 编辑

回复 92# shohoku


    你相信有上帝吗? 我看你使用繁体中文,不知道你看我的文章是否很吃力?不过,我非常高兴你能参与我的话题,很感谢你的回复.

    在国内,佛教道教都很流行,我也曾经因为"内心动摇"而拜倒在庙宇佛像以及泰山的娘娘殿,那时候我还年轻.不像现在心智成熟.

   到了澳洲后,我有一次因为无聊而去教堂,很抱歉我当时的确是这样想的---可能对你的信仰不敬,请原谅,容我详细说明.

   碰上一位年老的教友,我们在聊天的时候,他对我说了一句话,大意是如果你不信上帝,就会下地狱之类的,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大意如此吧.

   我当时心中勃怒,因我出身军人家庭,老爸是一个老兵,从小就养成了不屈服的性格,越是面临威胁,我越愤怒.虽然当时出于礼貌没有拂袖而去,但总是留了一个印象.

    我自己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我研究这位圣哲的某个思想,但是,我并不感兴趣他的神学观念,所以,我很抱歉,不能与您探讨有关神与上帝的问题.
作者: 爱喝糖水    时间: 2010-7-8 21:32
本帖最后由 爱喝糖水 于 2010-7-8 21:33 编辑

一说有人唱双簧,马上就有小娃儿颠儿颠儿跳出来自己承认真是太听话了!
你看你那些马甲们有专门装13的有专门装娇羞的有专门装暴发户的还有专门装疯狗的,却是个个向你看齐,真真集世间百丑于一身啊
从这个刺青打环儿的城郊结合部青年打手的照片和无病呻吟的狡辩里,我只是看到了一个丑陋的灵魂,因为过于不堪入目那些所谓的小阴险变得更加让人难以忍受了
作者: shohoku    时间: 2010-7-9 19:14
回复 93# 艾辰

我相信有上帝.

看你的文章不會吃力因為這論壇有簡繁轉換的功能.

聽你的解說並不覺得對基督教信仰不敬.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9 20:14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9 20:34 编辑

回复 95# shohoku

   我谈一下中国的神,当是闲聊吧

神的漫谈1

    中国早在殷商时期就有记载"神"的崇拜.  最早崇拜山神,因为原始人大多居住在内陆,后来他们发现只有迁居到有水源的地方才能生存,因此也开始崇拜水神.

   但炎黄文化起源于北方,北方气候干旱,河流少,因此在<山海经>里,山神的记载多,水神的记载少.而且神的样子也多以动物混杂想象的面目出现.

   如女娲,伏曦,轩辕,他们有的人首蛇身,有的头上生角.其实是动物图腾的缩影.

  以后,随之出现了各种神,太阳月亮,星星,甚至灶王爷,连各种动物也成了精,植物也当了神.说明社会进步了.神系也开始复杂了,原始的神很简单.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9 20:20
神的漫谈2

到了宋元明时代,神的发展开始拟人化,有了地位职位和尊卑,本来神应该是没有差别的,现在随着人的思想,神开始像人间,有了玉帝,王母娘娘,还有大小官吏,俨然一个天上朝廷,本来西王母是一个男人的姓名,后人无知,以为是女人,应硬和天帝拉郎配做了夫妻.

如果百姓们知道他们每天磕头拜的是一对同性恋,不知道该做如何感想?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9 20:31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9 20:40 编辑

神的漫谈3

国人除了拜神外,还拜鬼,拜狐狸精,实在磕头磕上瘾了,连筷子和笔也拜,我知道很多人都请过笔仙,筷仙.总之成了磕头虫儿了.

以前民间有一个跳大神的,自称吕纯阳转世,突然有一天他放个屁,把自己吓死了,他徒弟硬说他羽化尸解,上天受封去了,封什么呢,因为是被屁蹦死的,那不是屁,叫雷劫,就封了雷神.

据说修炼到内丹境界就有雷劫.他徒弟其实忘了说了,他本人因为经常出去骗钱,饮食不定有胃病,总闹肚子,也就是老受雷劫,一天劫好几次.都劫到拉啦.

幸亏自己吓死了,要不也要得胃溃疡.

当地人知道这位屁仙被封为雷神之后,蜂拥而来,也不问情由,纳头便拜,当地的知府也是一个糊涂官,还亲自写了匾用金镀了送过来.

后来这一出闹剧被他徒弟给搅和了,他徒弟把别人捐赠的一个金油灯给偷走了,当地人还不醒悟,大骂那徒弟,但雷神还照样拜,据说香火鼎盛云云.
作者: shohoku    时间: 2010-7-9 21:42
回复 98# 艾辰


    你覺得人類為什麼拜神(相信有神)?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9 22:41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9 22:54 编辑

回复 99# shohoku


   我觉得就如同人类中相当多的部分不拜神(不相信神)那样.

   我知道几百年来,有许多比我更精通哲学,辩术,逻辑思维,形而上的人被汇集在一起,专门研究如何说服别人的一套理论.

   我一直未曾尝试与之交锋,我一个后生小子,从未想过能超越任何人.

   但是,“讨论”的因素---因人而异.

   不知道你是否能让我一偿夙愿。我非常期待。

   你的回复虽然简短,但是,我很希望能看到更精彩的回复,让我寂寞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
作者: 艾辰    时间: 2010-7-9 22:59
本帖最后由 艾辰 于 2010-7-9 23:02 编辑

其实,这个话题引起了我的兴趣儿,如果你不想和我辩,恐怕不久我就自己和自己辩论一番。

不过,今天太晚了,恐怕等不到看你的回复。

我将怀着期待,

希望明天能看到你的金石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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