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凄美的心碎 - 恋上我的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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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17:49
4101 56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这篇文章打破了我没有耐心在网上看长篇的习惯……关于双性恋,很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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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18:02
林花谢了春红,太他妈匆匆,恋爱革命尚未跨过三年门槛,毛毛虫高纪就把我给一脚蹬了。
    
   在此之前,我始终得意的认为,毛毛虫即便有朝一日破茧而出变成蝴蝶,我也有能耐死拽他的翅膀,骑他背上,继续张牙舞爪,将霸道一路开到天黑!想不到,这孙子连招呼也不打,懵是来个基因异变,变成一只飞碟呼啸而去,空留我一人站在原地,仰天孤独地骂娘。
    
   我是这样理解缘份的:老天爷开心,就赏个人陪你玩,老天爷瞅你不顺眼了,就把这人调去跟别的人玩。高纪中途叛变革命,把我气得挠墙,更多归咎为自己流年不利——想当年,老娘天天去玩鹰,没料到,今日却被鸟儿啄了瞎眼,邪门!
    
   然而,磕蹦了脑袋我也不曾想过,他看上的这个人,我的情敌,竟有本事让我把心挠碎。
  
   ——当往事尘埃落定,静如一本旧相册,允许我掀至首页,怀念有你的时光,以及那些未曾恋上你,为了恋上你的日子。(先上一盘抒情前菜,占个地儿,待酒壶备暖了,再跟你甩开膀子,把酒问骚情)
板凳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18:28
(1)
   国际惯例,先丢个简历上来。
  
   我叫凡圆,自认不是一个温柔娴熟的好姑娘,白羊座人的缺点十有八九被我很荣幸地占全,性格毛躁,胆汁质,一旦怒放,敢朝公安局的窗户里扔火把,谁也拦不住。
  
   战斗力奇强,打小在人堆里就格外醒目,别人都在静止的时候,我一个人上蹿下跳。成天忙活着怎样把情敌拖下马,拽到地上,再根据对方的恶劣指数,考虑要不要起个后马蹄,把对方踹上峨眉山。
  
   古龙说丑人多作怪,额长得不算特别扭曲,眼睛眉毛鼻子嘴巴恰好长在了它们该长的地方,耳朵也很争气,没移位跑后脑勺去。不幸的是体内虚荣之火燃烧旺盛,也就比一般人哈喇俊哥们了。
  
   俊哥儿有多远,我的爪子就能伸多长。这是我当年的格言。
  
   半肚子的坏水,半脑瓜子的不安守,铸就了我闹挺的青春,戎马生涯的青年时代。
  
   硝烟滚滚的岁月里,战绩互有胜负,或者我将情敌赶跑,或者别人把我灭了,再不然就是战斗尚未打响,号角还藏兜里准备亮出来擦擦,结果谁也不争了,推来攘去尽显礼仪之邦风范,到最后均作鸟兽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一来二去,三番四次,吾来尔往,闹多了觉得挺没劲儿。
  
   主要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整个人生思想升华到了一定境界,很自然会对过往种种加以批判否定。从前引以为傲,热衷得跟二五八万似的,现在恨不得三把两把将它们撕个粉碎,再丢地上,响亮地唾上一大口——折腾个屁!不就是一张长得稍微出众点的皮囊,哪个男人没张脸啊?商场里绣花枕头天天特价大甩卖,我还屁颠屁颠地跟人家在地摊上抢布头!没出息的瞎样!
  
   等到我的思想境界终于大彻大悟,已经步入青春的尾巴了。恐怕上帝是想检验我的悔恨真假,于是他扔了一条虫子下来。天真懵懂如我,哼着离愁别绪的小曲在即将毕业的校园里晃晃悠悠,晃着晃着就被毛毛虫的爱情撞了一下腰。
地板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18:47
(2)
   高纪,上帝派入凡间的毛毛虫。在他尚未变成蝴蝶之前,爱吃包子,乡土味特浓厚,吊脚西裤配回力鞋,他穿得那叫精神抖擞,还走路带风呢,外加耳朵上挂个塑胶框眼镜,他觉得自己很时尚。这身行头往火车站边上一蹲,极其正宗地诠释了装知识分子的民工形象。
  
   记得开学第一天,高纪这样介绍自己,他说他的名字可好记了,是一道耳熟能详的政治必考题的简称——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全班同学鸦雀无声。
  
   在众人同仇敌忾的眼光中,高纪灰溜溜滚了下来。
  
   靠,跑这儿来的大部分人皆因文化课不过关,才报读艺术学院,你他妈拽个屁,有本事上政大演讲去。
  
   从那时候起,我就对他没啥印象。假如当初他说他名字跟‘高级男妓’的简称读音相似,估计还会觉得这人幽默,有亲和力。
  
   为什么猪不能看天空?马不能呕吐?为什么佛说,在无限的未来,魔将以佛的形式出现?为什么会有记忆这回事?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为什么同样是爱情,有的爱情可以自由地敞开在阳光底下,有的爱情却要躲在卑微的角落里苟活?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至死不渝,有得人可以任爱泛滥?——世界上有太多我们所不能理解的事情,犹如从前死心塌地专挑俊男帅哥作为搞对象目标的我,同样不能理解日后的自己为何会喜欢上高纪。
  
   与高纪厮混的日子,我老挤兑他:来来来,说说看,当初毛毛虫到底是如何亦步亦趋爬进老娘心上的啊?
  
   丫又神经,挚爱答非所问,对对对,我是虫,柏原虫,善爬,特善爬。
  
   说罢,爪子伸过来,欲在我身上作爬行状,老娘轻轻腿一抬,照着丫臀部就是一脚,“信鸟你滴邪!你柏原崇,劳资还珍芳打(达)呢!”
  
   高纪最大的优点就是没啥特别巨大的缺点,另外人老实,性格好,主要是对我好,往死里好的那种,其他没啥。
  
   闷骚型,大半是海水,小半是火焰,偶而浪得很,浪挺了忒不要脸。
  
   摘掉那副万恶的塑胶框眼镜,会惊喜地发现两颗贼明亮的星星。
  
   凭良心说,拾掇拾掇还是可以带出手的。
  
5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19:14
3)  
   高纪曾经画过一幅画送给我,画里的是他自己,雄赳赳气昂昂,俨然一名貌似属鸡的暴发户。
  
   我拿着画纸琢磨老半天,问他,你干吗在裤腰上别这么巨一只手机?
  
   “这不是手机!是月亮!”高纪脸儿涨红,继而,又傻兮兮冲我直笑,“你问我爱你有多高,月亮代表我的腰。”
  
   闷骚型的浪漫,宛如贞节列妇偶然的骚包,忽如一夜春风来,大珠小珠落玉盘,我就这么稀里糊涂上钩了,紧接着又马不停蹄投入到跟他耍朋友的事业当中,一耍耍了两年多。
  
   耍朋友的日子,呼啦啦的大半是甜蜜,因为不开心的转眼都被我忘光。
    
   多数时候,高纪是安静的,在我眼里就是装蛋,装抑郁蛋,这点很像我的性格中只在夜深人静才凸现出来的那一小撮部分,所以跟他待一块,感觉像是自己跟自己玩。即便不会爱得心惊肉跳,可是轻松,随意,就跟脱光了钻进热被窝里,有种自在的温暖。
  
   有的人朝夕相处一辈子,却仿若在水的两岸陌生交谈,咱俩交往一年,就跟厮混了十生八世似的熟悉。假话是,我认为我们会守着这份爱情直到天荒地老,谁有那么长命?!真话是,我曾经一度相信确信坚信并且乐意去相信确信坚信,最终我和高纪会手挽着手微笑地睡进同一口棺材。
    
   人有时候要的其实很简单,就看老天爷给不给。
    
   我不止一次想过,如果没有梁竹的出现,那么,我和高纪,我们会不会依照从前所划下的轨迹那般,一步一步走向一生一世呢?兴许会,又兴许,会杀出另一个程咬金,在我身边或是在他的身边打破这个轨迹。假设结局到头来还是惨败,那么我宁愿出现的这个人会是梁竹而不是其他的人,如果可以选择,我更愿意在遇到高纪之前,先遇到梁竹,那么梁竹就有可能是我的爱人,而不是被我伤害的人。
  
   我爸是男人,我妈是女人,我爱他们,因为他是我爸,她是我妈。我喜欢高纪,因为他是高纪,后来我爱上了梁竹,也因为她是梁竹。不管你是相信与否,我无意宣扬同性之爱,要怪就怪咱们倒霉,好死不死偏偏撞上个实习丘比特,丫胎毛还没长齐就学人家搭弓引箭,他老人家胡乱放了几箭,愣是把咱三人玩了个半死。
  
   严重声明:接受不了的朋友,您权当我在放屁,下边内容您千万别往下看,看见右上角那红叉没?别客气,点它,时候不早了,您还是洗洗睡了早点歇。
6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19:35
(4)
   2004年那个夏天,我和高纪跟嗑了药似的兴奋,大把大把时间花去追看雅典奥运会。
    
   那一届奥运会,我国收获了32枚金牌,当国歌奏响时,我跟高纪那个激动呀,如果激动可以转化为能量,这种力量足以把一圈的猪牵上喜马拉亚。
    
   孰料不到十分钟,俩人便象瘟鸡一样蔫了,罪魁祸首是高纪,丫没事找事,突发奇想说要算算毕业这一年多来,咱俩都收获了哪些。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我:换了三份工作;投了几十幅插画,被杂志采纳的仅九张,其中六张迄今为止仍未收到一分钱稿费,目前状况:失业两个月。
    
   他:失业三星期,干过一份工作,失业原因:公司破产,被黑掉两个月工钱。投过一张插画,当期直接就刊登了,然而稿费也被黑掉,原因是杂志社倒闭。
    
   两人:欠缴一个月房租,两个月管理费,三张信用卡数。
  
   高纪又在装抑郁蛋,闷一边抽烟不吭声,我跳到他身上坐着,把烟放自己嘴里吸一口,再喷他脸上,“莫愁莫愁,票子车子房子嘛,和更年期都一路货,迟早会到来的。”
    
   “你这什么破烂比喻,”高纪噗哧一笑,眼里迸发出两道异常情深的光芒,温柔道,“圆圆,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答应你,我努力画画,努力找工作,将来让你过上好日子,天天吃叉叉店的巧克力圣代。”
    
   “天天吃?你啥居心?想把我喂成猪,将来好让你拎市集去卖钱吧你。”我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是灌了蜜的甜,将手按在高纪额头上,搓啊搓啊,似乎这样就能抹去他眉头上的郁结一样,我用江湖儿女的语气跟他侃,“只要你大佬我一天有饭吃,就不会饿着你,放心吧,死到临头了俺大不了赶几圈欢场,卖几个笑脸什么的,照咱的长相啊,被硫酸泼个十回八回的,也不至于没人买单,甭愁啊!”
    
   “去你妈!活出花儿来了你!丢人败性!”高纪狠狠丢我一白眼,紧接着又忘乎所以跟我贫,“我说,这主意不错,你挣了钱后拿来给我去整容,整个小白脸什么的,咱俩组个团体,一块下海捞钱!”
  
   我由衷地对他竖起大拇指,啧啧赞叹,“看不出来啊,你还真是有远见的人,还组团呢,名字想好了没?男娼女盗二人组?”
  
   高纪貌似一本正经在思考,“你姓凡,我姓高,叫凡高好了,咱俩又是画画的,贴切吧!”
  
   我哈哈大笑,“你别整容了,索性变性去,劈开大腿就能来钱,好好考虑下啊~~~~~~~”
    
   ……
  
   在那段柳暗花明前的日子里,我们牵着手,彼此扶持着走过,可是,当赶上春暖花开的时机,这份感情却被轻易遗弃了,我不禁唏嘘,是梁竹魅力太大,天生拥有谋杀别人爱情的本领?还是我和高纪,我们的这份感情本来就不牢靠呢?
7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19:51
(5)
   话说那个叉叉店,当年我对它可谓爱之入胃,狠之入肺。额对它的巧克力圣代完全木有抵制能力,但价钱死贵,其实也并非贵得不靠谱,就几十块这样子,主要是那段时间咱穷,特级贫困户,几十块,猪肉可以买几斤了。
  
   每次打那店前经过,都需要一份莫大的勇气和顽强的决心,这种感觉像是一个被关色情电影院里禁闭了一年半载的男人,刚放出来碰巧遇上一位身材相貌都跟自己性幻想对象完全一样的女人在对自己招手调笑,但偏偏却要压抑着无视的走过。除了“难受”,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词可以贴切形容这种感觉。
  
   有一回俩人必须经过叉叉店,远远看见它,我心就开始犯毛,连忙用手捂着自己眼睛,心里不停念叨着,我看不见我看不见~~~~~另一只手紧张地拽着高纪,正儿八经提醒他,牵紧我了,等过了叉叉店你才好叫我睁开眼知道不?悠着点儿,别让我掉臭水沟里去了。
  
   等高纪喊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出现的是我日思夜想的巧克力圣代,还有高纪像蒸馏水一般纯净的笑容,“瞧你那馋样儿,告你啊,在外头可别跟人家乱吹你认识我。”
  
   我既心疼花钱,又开心满怀,扭捏作态地捧过来,大大咬上一口,噢,妈妈咪,原来这个世界如此的缤纷美妙!
  
   幸福有时候比在路边招停一辆的士还要来得容易,譬如自己喜欢的人给自己买喜欢吃的东西。
  
   “小高子,来,朕赏你一口,”我把圣代递他嘴边。
  
   “我牙疼,吃不得冷。”
  
   恋人之间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谎言,你在干嘛?对方搂着A君人告诉你他在想你;你有多爱我?对方回答,我愿为你赴刀山,转眼脸不红气不喘对B君唱《一个为你甘愿去蹈火海的人》;你真的愿意嫁给我?C君含羞点头,信誓旦旦,‘与子携手,乃毕生之志愿’,心里破口大骂:死糟老头子,赶紧去死吧,俺嫁的是你的财产……被骗了,没关系,负心之人必有负他之人,因果报应如果有假,佛教不会屹立两千多年而没倒闭。
  
   最要命的是,我想对你好,可我怕你知道了会心疼,我只好骗你,骗你我不爱你,骗你我不在乎,甚至在生活中的小细节上,骗你我不喜欢吃你爱吃的食物,然而其实你一早明了,只是默不做声地看我表演,眼泪在汹涌在心底。这种谎言深植入心,它的要命性需要在分开之后才会让人拥有切身体验:分离多时,彼此渐行渐远,蓦然忆起前尘往事,霎时间伤恸——‘呀!原来有个人曾对我这般的好!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把他给弄丢了呢?’每每想起,心中一片荒凉。
  
   “嘿嘿,装啥矜持啊,难不成要用八人大轿抬你?”我去拧高纪耳朵,又把圣代凑过去,“快咬一口。”
  
   “你自己吃,疼~”高纪连忙打掉我的手,丫甩手幅度过大,连带把我手里的圣代也给拍飞,PIA一声,掉在地上!
  
   俩人嘴巴张得老大,你看我,我看你,我差点哇一声哭出来。
8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21:38
6)
  在我和高纪的记忆中,2004年有两个夏天。
    
  一个是颠沛流离属于‘绿化芒’的夏天,为什么是绿化芒?以后告诉你;一个是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巧克力圣代”的夏天,而分界点,就是梁竹。
    
  允许我先行讲述一个妇孺皆不知的传奇:某日,我和高纪各抄起菜刀一把,趁着月黑风高夜,闯入了耶稣的后宫。
    
  我揪过一扭着水蛇腰脸盘长得最美的骚包,牛气轰轰威胁耶稣,“打劫,咱要钱。您给,咱不撕票,不给,撕两票。”说罢,又拿捉过其中第二漂亮的妃子当垫背。
    
  耶稣丝毫不惊不惶,斜着眼笑我傻逼。
    
  高纪瞅着不对劲,情急之下抓了个脸巨长得女人出来,把菜刀往她脖子上一搁,“我不贪心,我只要一块能够养活爱情的面包,”他瞥一眼旁边花容失色的马脸女人,对耶稣狠狠道,“你他妈要敢不给,老子把你女人的脸削成圆形,逼急了大不了蛋打鸡飞,一拍两散!”
    
  耶稣大惊失色。
    
  最后,耶稣妥协了,于是他让梁竹来到了我们身边,成为我和高纪脱贫致富的贵人。
    
  耶稣为啥最喜欢马脸女人?高纪的解释是,耶稣出生在马棚,睁开眼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一只脸长得巨长的家伙,所以日后才会对马脸女人有种不可理喻的偏爱,这叫作潜意识里的一见钟情,蔓延开来,就成了一辈子不法自拔的沉沦。
    
  我惊叹,难怪了!记忆中我曾喜欢过蜡笔小新里的阿呆,而高纪某些时候很具有阿呆的气质,傻里傻气,就差没及着一串鼻涕满大街撒野,我喜欢过花泽类忧伤的大眼袋,还喜欢过阿飞在电影中抽烟的手势,而高纪恰好承袭了与之雷同的影子,所以尽管他化身为一条毛毛虫,爬阿爬阿,可是等我一注意,便毫无悬念地隆重地停在我的掌心里了。
    
  可是梁竹,我不断去追忆曾经喜欢过的所有female:傻逼兮兮的小丸子,穿水手服每一集都要变身的月野兔,小叮当的粉红色大头妹妹,嚣张跋扈的藤之宫千岁……可是无论如何费煞苦心,依旧不能在她们身上挖掘出一丝半毫与你气质相吻合的蛛丝马迹。于是我知道,我完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新型病毒之星,就在我的世界冉冉升起。
9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22:06
(7)
    
  头发,古时候叫青丝,情思的谐音。良人离去时,女人们会郑重割下一绺头发,请他带在身边。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陷入此种情结而无法自拔,认为这简直浪漫得不象话,也是勾引我时常幻想回到古代的原因——送定情信物居然可以不必花钱!
  
  之于这个情结,画笔下诞生的人物,无论男女,绝大部分都拥有一头飘逸乌黑的长发,飞扬在风里。我总是自鸣得意捧在手里反复观赏,如中风魔,每当此时,高纪会非常严肃地问我,“精神病院围墙倒了,逃出你一个?”其下场就是在挨打中逐渐明白“西班牙流血事件”的真实性。
  
  夏虫不可语冰,毛毛虫岂懂春花秋月?我不时在想,其中断开的那一两根长发,它们飘啊飘,最后会落在谁的手里?如果刚好落在某人的发上,纠缠到一块,他们将来会不会变成传说中的‘结发夫妻’呀……
    
  物无巨细,在心里念叨多了总会被赋予灵性,我开始蓄长发的时候,随后摊上了高纪的爱情,在我不小心把它们剪短后,我遇见了梁竹。
    
    
  高纪说夏天到了,我的头发有点长,便拿了把剪子来说稍微帮我修修。
    
  “只修短一点点,瞧我这双画画的巧手,手艺绝对可信。”高纪偏爱女孩子留短发,至多也不要超过肩膀,我怀疑丫前世肯定疯狂爱过一个女囚。
    
  碰巧那天清晨楼下有人吵架,惊天动地,我一边坐阳台上被高纪修头发一边津津有味看人吵架,比连续剧还有意思,心里不停祈祷着,企盼俩泼皮尽快将嘴斗升级为武装斗争,结果人家没打成,害我眼巴巴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倍感失落。
    
  回头高纪说好了,当我把镜子拿来的时候,二话不说哇的哭了出来!
    
  毛毛虫表情里充满了不解的委屈,“挺好看的呀,不信你再仔细瞧瞧,”说罢又把镜子递过来。
    
  你娘养的猪才好看!我气得把镜子踢飞,满眼满眼的血海深仇,不见丫长斗鸡眼,怎么就将人家头发剪成左右不齐高低不对衬?!
    
  这孙子居然搬出曹雪芹来挡驾,说他笔下的芳官,戴耳环也是一边大一边小的,显得错落有致,他倒是死心不息仍在试图感化我,“不对衬才别有一番风韵!”我肺都快气炸了当时,满屋撒丫子飞奔,希望能翻出一条红领巾什么的把他勒死。
10
 楼主| 晴天娃娃 发表于 2008-7-6 15:22:30
(8)
    
  本着‘头可断,发型不可乱’的一贯宗旨,十分钟后,我坐在发廊椅子上,任由一个貌似吸毒过量的瘦鸡猴摆弄我的脑袋。
    
  “只能剪短了。”瘦鸡猴挤出一张无可救药的嘴脸,耸耸小蒜头鼻征求我意见。我嗯了一声表示同意,不忘从镜子里狠狠瞪高纪一眼,毛毛虫马上悻悻地将脸埋进报纸。
    
  瘦鸡猴手舞足蹈鼓捣起我的头发,嘴上也不闲着,天南地北的胡扯海侃,扯着扯到了减肥,他俨然是对白骨精有着某种近乎病态的挚爱,一袭蝙蝠侠似的紧身衣装束,远看如同一根直立行走的排骨,让人匪夷所思,其间,瘦鸡猴曾多次哀述了他的苦恼,他希望自己还能够再瘦一些,“我想给别人一种仙风骨道的感觉。”
    
  我对着镜子朝他投去赞许的微笑,以此鼓励他再接再厉,心里其实老早毛骨悚然,仿佛在听恐怖热线。
    
  “号外!号外!”这时,高纪冷不防凑了过来,手中挥舞着报纸,倍儿兴奋地告诉我,某广告公司招设计师,面试时间两天,今天是第一天,高纪说这是个机会,不容错失。
    
    
    
  当时在我们眼里,学画画的不外乎三条出路:美术老师,专职画家,进设计公司。
    
  高纪拒绝当老师,因为害怕会被蠢小孩气得死去活来,他还指望着多活些日子,我则担心自己会忍不住把小孩们灌溉成祖国的流氓花朵,误人子弟将来恐怕会遭报应,遂第一条注定是绝路。
    
  至于画家,无疑也是一条死胡同,最初俩人曾天真幻想过要靠画画养家糊口,然而在遭受无数次打击之后:稿费被黑被拖,画稿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饭也吃不上还谈理想?这种可悲可笑的行径就像太监讨论房事技术一样的不靠谱。
    
  综上所诉,我们惟有选择直奔设计公司的道儿。革命是曲折的,同志是打不死的,高纪么事就爱吹牛逼,“我就不信,咱会挤不上这条道儿!”每每我必点头附和他,“恩,别的不说,披头散发赶这条路上疯跑个千儿八百米的,绝对不成问题!”
    
    
    
  这家广告公司在行业里算是挺有名气,招聘设计师的广告显然把俩人馋得火冒金星,犹如卢旺达饥饿儿童对乳牛的向往那般热切。
    
  “招几人?”
    
  “就一个”,高纪又仔细瞧了瞧报纸,“靠,上面指定要有广告公司工作经验!”
    
  俩人愣是泄气了,高纪以前在广告公司干过,可我没有,原以为二投一的中奖机率相对会高些,现在看来只能派他孤军上阵了。
    
  如果所有公司在对待工作经验的问题上,都跟嫖客喜欢处女一样,想必诸多大学生不至于改行去混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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