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听到过很多人狠批有关部门的一些做派,特别指出了证明你妈是你妈问题。然而微博网友(微博名:经常迷糊的小猪)在澳洲的亲身经历,更是让人哭笑不得,只想说,习惯了就好。。。
“我2000年来澳洲读书,后加入澳洲国籍,现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是澳洲执牌律师。近几年大概两年回一次国。我先生回国次数更为频繁。我们每次签证都遇到签证处人的刁难。以下是最近一次我为我自己和两个小宝宝办回国探亲签证的亲身经历:
因为有三个人的材料,我把材料厚厚的都准备好(以律师的严谨检查好几遍),让先生负责去交。邀请信出自我母亲,是她来澳洲之前签的,因为网上说有可能要求原件,我就让她把原件趁她这次过来一起带过来。
我先生7月20号去递申请,遇到4号签证员。她二十多岁,翻着申请和材料,先是有一句没一句地问,“两个小孩啊?小孩谁带啊?”先生就答了她话。说我妈有时来帮忙。4号问:“妈妈邀请的,那爸爸的证件呢?”还好我们准备充分,我爸的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带了,就给她看。她看完淡淡地“哦,这些不用。机票也不用。”(@#@#¥)
然后4号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这邀请信是原件?”。我先生就说是(原件比复印件好吧?)。4号签证员说在“邀请人在澳洲就不能邀请,要提供邀请人的签证和机票,证明她比你们早离开澳洲。”(有人刚说不要机票,不知道她怎么核实我妈比我早离境)先生打电话给我,我说邀请信是母亲在中国签好后带过来的。
得知我妈是澳洲PR, 4号签证员又说“邀请人是澳洲PR就不能邀请”。我通过电话提出质疑,问哪里的规定,没有看到有这方面的限制。事实就是我母亲每年会来一段时间,但很大一部分时间在国内。4号签证员说“反正不可以。是你批还是我批?”态度极其恶劣。我先生据理力争,4号干脆躲到后面不出来了。
这真是让我想到了国内“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做法,一样一样的啊。全世界那么多国家,我没有听说有别的国家在签证时在邀请信上做文章。
即使我在学生时期,也能邀请我的父母来澳洲旅游探亲。同样,如果即便是在中国的澳洲人,如果要邀请他的父母朋友去中国玩,这就不行吗?何况我妈是正儿八经的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中国居民。
请问哪一条规定说邀请人一定要是没有别国PR的中国人?如果这是规定,为什么没有公布在网上?如果没有这规定,请问4号何来如此大的权力和气场?
记得几年前的一次,我先生在签证材料递送时被告知有信息填写有误,签证处的人不让当场改,要求整份重新填拿号排队,一排就是半天。
先生上次按照所有网上的要求填写好了申请表,准备好了签证材料。到签证处被告知还缺以前的所有签证复印件(原件他们已经有了)和上一本已经注销了的澳洲护照。这些在网上要求中都没有。
还有一次我亲眼见到有个老人家带着不到六个月的小宝宝来签证,说上次材料不全被拒了,只能再来。
我相信类似和我有一样遭遇的应该还有很多。至少中国驻墨尔本签证处在我的身边的朋友口中都是没什么好口碑的。
作为律师,我有自己的坚持和信念,也时常为中国国内的一些实事有感而发。此次再次被当做二等公民的经历让我感觉既愤怒又心寒。
为什们当申请人是澳洲白人,你们就没有这样那样的挑三拣四?我不明白都是中国人,为何如此极尽所能地刁难华人。数次签证,签证官的态度都很恶劣。
你们培养出来的有专业素养的业务员就是如此这样对待华人华侨的吗?作为一个中国在海外的窗口,能不能把窗子擦擦干净?让人有点好印象。难道你们一定要把“证明你妈是你妈”传统发扬光大到全世界吗?
我希望有相关人员看到这个,不求你们有多大改变,最起码知道有这个事吧。“
其实还有好多奇葩证明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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