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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前男友的无耻作为 [打印本页]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29 23:58
标题: 前男友的无耻作为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他会说感情重于金钱,可是真的分开的时候却为了钱而计较不清:我和我前男友一起买了一辆车,分了之后他说他把车买了然后还我一万块,他开车搬走了所有的东西,却留给另外我六千块,说剩下的钱会尽快还给我。事情总不可以做的那么绝,我同意了,情人节那天拉了行李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事情过了很久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后来急于用钱就发短信给他,等来的却是无赖的诽谤和反悔。在朋友的支持下找到了律师决定打官司的,已经要上法庭了还是狠不下心。最终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我撤诉了,和他约在麦当劳门口见,我把字签了车转让给他,他把钱还给我,可是他说要先去transpot问文件合不合要求,如果可以的话再回来把钱给我,可是事实是他已经把车转到了他的名下,然后也没有还钱给我……..之后在打他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我想过要去报警的,可是唯一的证据被他拿走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请教一下所有的网友出谋划策。我并不是在乎那么几千块钱,他这样做实在是欺人太甚了。同时我也想给同样有这样经历的朋友们一个例子,也想告诉没有所有的人,如果你们遇到了同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我们不可以受了骗,受了伤,无处寻找帮助,还要看这那些无耻之徒逍遥法外。
在大家的支持下,我决定把他的所有信息发出来,希望可以借助群众的力量找到他,讨回公道。
名字: Michael  肖*
电话: 04221*****
Email address: Michael*******@hotmail.com
QQ:838*****
山东淄博人
1989年3月29日
白羊座
车牌号:952***银色本田 03年JAZZ

现读QUT大一 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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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论坛管理员于2010-04-05 11:31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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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06
当然是没有还了,他拿了东西文件说要去transpot专户,之后回来把钱给我的,可是后来再也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的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14
那样会不会太绝情啊?不太好吧
作者: Mr.Yuan    时间: 2010-3-30 00:17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没什么不好的.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18
可是我现在的唯一证据都没有了,律师估计也帮不了我了啊我只想告诫所有的朋友一定不可以轻易相信人啊,以免上当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0-3-30 00:18
贱人时常有,今年特别多啊,又一个极品面世。
作者: fisk    时间: 2010-3-30 00:19
没有证据,正义将很难得到伸张,因为连事实都无法证明。
如果楼主说的属实,那4000就当你买个教训吧,与人交往发生了厉害关系,手里要留有筹码。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0-3-30 00:19
无图无名无真相
作者: lihong10    时间: 2010-3-30 00:21
再這太無聊了~~看八卦來了~~上圖巴~~沒事~~這種鳥人特多~~不缺一個
作者: 圣殿骑士团    时间: 2010-3-30 00:22
哈哈楼上说的好,精彩
作者: zhanzhan    时间: 2010-3-30 00:22
顶...

这种人...LZ还是把他曝出来!!众人鄙视之~
让他在BNE混不下去...
作者: deathjie    时间: 2010-3-30 00:23
人肉吧,要不谁知道下个受害者会是谁呢
作者: 圣殿骑士团    时间: 2010-3-30 00:23
如果正当途径补不回损失,至少也不能让他好过日子,饿有饿报!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30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现在就把他爆出来,以免他再去骗别人:肖* 英文名:micheal***QQ:838**** 现在读QUT 工程系 电话:04221****山东淄博人
作者: zhanzhan    时间: 2010-3-30 00:34
19# clairdandan

叫这名的人太多了...LZ上图吧.....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46
图片被屏蔽****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46
图片被屏蔽****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48
照片发给大家了,一定要提防他啊,千万不要再上当!!!!!!!!
作者: Mr.Yuan    时间: 2010-3-30 00:52
看来会火.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00:53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不会放弃的,明天我先去报警,再去找律师。我一定要和这种人斗争到底,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他知道我们不是好欺负的!
作者: lihong10    时间: 2010-3-30 01:17
樣子很"經典"~~請問LZ~妳看上他哪點
作者: warend    时间: 2010-3-30 02:30
人啊,最重要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
撕破脸皮的时候,以前什么都是假的。
lz真的要学会教训了。
引以为鉴,引以为鉴。
作者: 蛋疼菊花痒    时间: 2010-3-30 02:53
LZ口味很重呀...
作者: 大象    时间: 2010-3-30 03:38
我操 居然是淄博的 太他娘的丢我们的脸了。。。
作者: Brlsbane    时间: 2010-3-30 07:43
你就算簽名了...在過戶紙上..他雖然得到了車...你只要有辦法找到他或者記得以前車的車牌(過戶以後車牌會換,我想你估計還記得他名字.生日吧.不記得就直接查他駕照號碼在TRANSPORT,如果你車以前是聯名登記的).報警就好了,雖然他有了你過戶的簽名做記錄..請問,他有匯款給你的記錄嗎? 如果他說CASH ON HAND.那麼是他吃虧了.你可再喊他給多1W給你.如果你車的價格是寫1w賣他...
作者: 雳刃    时间: 2010-3-30 09:39
晕,这男的真是人丑品差,能想到什么缺点都能在他身上找到了。。。
作者: 极佳橙子军    时间: 2010-3-30 09:56
太贱了,赶快人肉,赶快找律师,不要放过这样的贱人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13:04
我是瞎了眼了,才会找这种人的。请大家一起帮忙啊,我需要一些信息报案的!!!
作者: forpet    时间: 2010-3-30 14:08
只能说这种男人就是垃圾,妈的一定要让他在BNE混不下去,在BNE真是污染了这个纯洁城市,
还有MM门小心,好男人,只要一个就够,
作者: marshalmace    时间: 2010-3-30 14:36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没什么不好的,,,heheh,,,,
report this to police and queensland transport,,,
作者: 天空的色彩    时间: 2010-3-30 14:51
支持 加 围观 以后走路张大眼睛 说不定还可以看到此极品
作者: miki    时间: 2010-3-30 14:57
小男人就是靠不住,NND
骗财骗色骗人 支持楼主请律师打官司 在不行
打电话到他父母那里去 讨个公道!!!
作者: 77799223gc    时间: 2010-3-30 15:40
草 给我们山东人丢脸  FUCK
作者: happy168    时间: 2010-3-30 15:40
3# clairdandan把他大名挂上来,人肉搜索,布里斯班就这么大,把他照片也挂上来,让大家一起鄙视他!
作者: ray.china    时间: 2010-3-30 18:02
淄博咋能有这样的人呢……
作者: 布小九    时间: 2010-3-30 18:30
本帖最后由 布小九 于 2010-3-30 18:32 编辑

卧了个槽,竟然是我们淄博的,真他娘的丢人!
作者: luna9323    时间: 2010-3-30 19:25
5# clairdandan
大姐你都這情況了還在考慮絕不絕情啊!
女人~愛自己多一點吧
這就是一次教訓!吸取教訓吧 該怎麽辦怎麽辦 女人往往就是因爲感情而拖累了自己
該絕情的時候絕情一點~他都把你傷成這樣了 你還考慮感情
你對自己太絕情了吧
作者: luna9323    时间: 2010-3-30 19:30
不好意思~我也太氣了~沒看完就發表評論了!
作者: iamctx    时间: 2010-3-30 19:52
一个帖拉出这么多淄博的兄弟。。坛子里淄博人还真不少啊
作者: seVen仔    时间: 2010-3-30 20:13
楼上的小朋友咋说出来的话这猛....
作者: seVen仔    时间: 2010-3-30 20:15
那车买来多少钱啊?买的时候你们各出了多少钱啊?
作者: 411197018    时间: 2010-3-30 21:04
顶顶顶,错男人,真给我们男人丢人, 顶...
顶顶顶,错男人,真给我们男人丢人, 顶...
顶顶顶,错男人,真给我们男人丢人, 顶...
顶顶顶,错男人,真给我们男人丢人, 顶...
顶顶顶,错男人,真给我们男人丢人, 顶...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21:53
昨天晚上和她妈妈聊了QQ,可是她妈妈根本就不理的,结果今天就把我给拉入黑名单了。 42# miki
作者: shanshan886293    时间: 2010-3-30 21:53
我刚注册的!!!
变态!!!!
必须死!!!!!
咱们加油!
作者: xindy0423    时间: 2010-3-30 21:55
顶,现在贱人怎么这么多啊
作者: shanshan886293    时间: 2010-3-30 22:13
咱不能气馁!
我们会想尽一切方法,我不能让我姐姐受这种气!
作者: shanshan886293    时间: 2010-3-30 22:14
人渣!现在想以前咱们跟他一起的时候就恶心!
作者: shanshan886293    时间: 2010-3-30 22:15
我会想尽一切办法,用一切人力
我不能让我姐姐受这气!
作者: lsjkg21    时间: 2010-3-30 22:19
MLGBD...竟然是淄博人...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22:21
请大家帮忙啊,如果有知道他的行踪的,请放上来啊。我现在要搜集所有证据给律师啊,决不放弃。谢谢大家的支持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0-3-30 22:24
请大家帮忙啊,如果有知道他的行踪的,请放上来啊。我现在要搜集所有证据给律师啊,决不放弃。谢谢大家的支持
clairdandan 发表于 2010-3-30 22:21


大家能提供什么证据?只有你能提供证据啊。。。大家只能帮你喷死这人,给这人打打广告。
作者: shanshan886293    时间: 2010-3-30 22:25
华人留学生 一顶要顶!

华人女留学生 一定以及必须要顶!
作者: yuchi918    时间: 2010-3-30 22:29
真是丢了我们中国人的面子。。。
作者: zcy85611    时间: 2010-3-30 22:32
这种贱人绝对要杀,作为你的朋友的朋友,坚决支持你
作者: cccc918    时间: 2010-3-30 22:38
强烈同意YUCHI的说法!!!贱男人滚!!!!!!!!!!!
作者: yuchi918    时间: 2010-3-30 22:42
哈哈,genesis&ccc918,谢谢。。

把那坏人的恶性散播出去。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0 22:42
谢谢大家支持!!
作者: buttonzhu    时间: 2010-3-30 22:50
这事好办吧, 先去POLICE, 不管三七二十一, 让POLICE先去问问话, 然后找律师出信, 再决定下一步.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0-3-30 22:56
报警的时候,建议你委屈地哭一下,澳洲是母系社会,很照顾弱势群体,你是女的,还哭得稀里哗啦的,那男的估计完了。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0-3-30 22:58
如果诈骗罪成立,搞不好这男的得被遣送回国。
作者: 小宇    时间: 2010-3-30 23:20
期待看剑男吞苦果的全过程
作者: Miriamfan    时间: 2010-3-30 23:28
花一万律师费,也不要给这男的四千元钱.
以为女生都是好欺负的么?
作者: Carolinejoe    时间: 2010-3-30 23:32
垃圾男人。
你有没有什么跟他的短信啊,什么聊天记录之类的?
还是仔细跟律师探讨下才对。
作者: 出售    时间: 2010-3-30 23:42
山東的?! 居然還和我一天生日。。。 唉
作者: 77799223gc    时间: 2010-3-30 23:45
还是不要有经济关系 是上策。。再次鄙视下给山东人丢人的
作者: danielljj    时间: 2010-3-30 23:51
下次看到这个车牌直接在路上拦了啊
作者: Princess33    时间: 2010-3-31 00:30
来顶一个~~
人啊,要么忍,要么残忍

还是要看清楚合同上是说“已收到款”还是“将要收款“
详情还是咨询律师吧~~
作者: Issac    时间: 2010-3-31 02:04
我現在睡不下來
作者: barca_champion    时间: 2010-3-31 02:32
那男的就是个J8大洒B!!!
作者: aphroditehottie    时间: 2010-3-31 07:04
贱男人这个物种,应该在地球上灭绝。
吃软饭的贱种们,回家找你妈咪去。
作者: 雳刃    时间: 2010-3-31 10:12
贱男人这个物种,应该在地球上灭绝。
吃软饭的贱种们,回家找你妈咪去。
aphroditehottie 发表于 2010-3-31 07:04

看来男人分3种,男人,贱男人,吃软饭的贱男人
作者: home1231    时间: 2010-3-31 10:46
又是qut......为什么这些人才都不在我们business呢。 而都在建筑,工程系呢。。。
作者: sanzang    时间: 2010-3-31 12:37
我出来推垃圾箱的... 顺便鄙视下...
作者: madpyq    时间: 2010-3-31 12:45
男人最不可原谅的就是不负责任!
现在还欺骗女人,简直就是死罪!
对男人的脸!
男人就是要保护女人,而不是占女人便宜!
鄙视!!
作者: 玛塔塔    时间: 2010-3-31 12:51
可是想占女人金钱上身体上便宜的男人还不少见吧。
作者: 共酌    时间: 2010-3-31 16:34
山东的啊?这么做可不好~
作者: 瓶中精灵Jessie    时间: 2010-3-31 20:54
那样会不会太绝情啊?不太好吧
clairdandan 发表于 2010-3-30 00:14


他都对你那么绝情了,你还想他干什么???
作者: IVANHAN    时间: 2010-3-31 21:10

作者: clairdandan    时间: 2010-3-31 21:36
怎么可能会换啊,要是他愿意还,那天也不会逃跑的! 84# xiaoyun
作者: ijohnny    时间: 2010-3-31 22:17
楼主,您也挺不容易,跟这种人在一起过,膜拜,他貌似挺专业,去告告也好,不可能让他就这么安逸的过去吧,骗一次,还一次,就不能原谅了, 不过楼主第一次被骗是无知,第二次还被骗就不是无知了啊。 那句话还真的说对了,男女基本是在骗与被骗中成长起来的。
作者: 超S的小甜筒    时间: 2010-4-2 11:11
晚上去把他车刮掉,或者捶一顿
作者: vickiii    时间: 2010-4-2 11:32
96# 超S的小甜筒
作者: 桐君    时间: 2010-4-2 22:48
你就算簽名了...在過戶紙上..他雖然得到了車...你只要有辦法找到他或者記得以前車的車牌(過戶以後車牌會換,我想你估計還記得他名字.生日吧.不記得就直接查他駕照號碼在TRANSPORT,如果你車以前是聯名登記的).報警就好 ...
Brlsbane 发表于 2010-3-30 07:43
专业!
作者: Eleven幺幺    时间: 2010-4-3 01:41
楼主还没拿到钱就签字了,真是太不小心了!
祝楼主早日逮到坏蛋,不能姑息!
作者: April    时间: 2010-4-4 01:03
基本上你的赢面很小,毕竟合理合法的证据都在他那里。

你唯一的证据,可能就是当年买车的时候,从你银行帐户上转走或者提取一万块的记录,如果你当时是出了一万块的话。

但是车有折旧,不可能当年一万买的几年后还是一万拿回来,折旧费是要分摊的。

如果你做得恶劣一点,你可以说他没有给过你钱,如果你没有写过收据之类的东西给他的话。

如果他做得恶劣一点,他也可以说给你六千块,是你们当初的口头协议,你当时同意了,事后又反悔的。

当时你们在麦当劳见面,有没有朋友可以为你作证,证明他当面承诺过要给你钱的事呢?

你可以去警察局咨询一下,看这种情况你要怎么办。

最后一条路,你还是可以去告他的。
作者: 迟到千年@    时间: 2010-4-4 16:04
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就是前男友
作者: 芦小荟    时间: 2010-4-4 21:09
没有证据也能证明真,才是律师存在的意义!!!
找个律师帮忙啊!!!!!
作者: marthama    时间: 2010-4-5 08:41
现在的男人怎么都这么贱啊。。骗感情的有。。骗色的有。。骗钱的也有。。到底还有什么是可以骗的啊。。。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0-4-5 12:18
很强大!男主人公出现了!出来跟大家说两句撒。
作者: shanshan210    时间: 2010-4-5 13:40
分手得时候,男人都比女人要理智.... 女人都比男人要长情...
作者: 包子love.TJ    时间: 2010-4-5 14:39
唉、LZ不要生气伤心、不值得的、、
天下好男人多的是、这样的人发帖骂他都是抬举他、、
生气就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都会过去的、好好生活、、
作者: 画心    时间: 2010-4-7 13:46
这事搞的。. . 哎
作者: 莉香    时间: 2010-4-10 15:05
很无语。。。不过lz心太软了。虽然理解你,毕竟曾经也有过开心的日子吧。可是。。。该理智的时候,也应该清醒点。。。再怎么说也该去警察局试一下。因为他也做的太绝了吧。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4-11 00:34
其实,要真的看了他们两个人的帖子,就都会明白谁是谁非了。难道楼主是女人就一定是被欺负的那一方吗?我想楼主的很多行为也算是无耻作为吧。自己心里好好想想明白。别一味地在这儿诉苦,消停消停吧。明眼人是能分辨是非的。
作者: 闷闷闷    时间: 2010-4-11 02:03
读过两篇帖子总结:楼主自重吧。。。别贼喊捉贼了~!!
作者: 大炮    时间: 2010-4-11 11:29
我了个操啊
这帖子发的。。楼主,你脸呢?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4-11 11:37
我了个操啊
这帖子发的。。楼主,你脸呢?
大炮 发表于 2010-4-11 11:29

呵呵呵,楼主的脸估计都不知道钻进哪个地洞了吧~~~
作者: 啊啊困了    时间: 2010-4-11 13:01
分手得时候,男人都比女人要理智.... 女人都比男人要长情...
shanshan210 发表于 2010-4-5 13:40



感觉很多例子是---女人比男人理智,男人比女人长情啊
作者: Colgate    时间: 2010-4-11 14:07
哎 这个女的不要脸! 现在男主角出现了! 你怎么不上了呢!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4-12 06:45
114# Colg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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