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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拿到外国护照的同学 进~ [打印本页]

作者: qinyi    时间: 2009-2-25 09:43
标题: 拿到外国护照的同学 进~
新闻来源: 北美时报 于February 09, 2009 17:35:56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观点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加拿大本地中文网站日前发表文章,指近来屡屡发生海外华人在中国机场出境时遭出入境边防检查官员"劫持"事件, 令许多海外华人深感震惊的同时, 也极其难受。

文章指从奥运会后, 中国政府便加大力度清理海外华人在中国的户籍, 即凡是加入外国国籍并没有把户口注销的, 一律不准出境,这就导致了上述"劫持"事件的发生。很多华人持合法的中国签证入境探亲或商务活动, 当他们结束探亲访友后准备离境时却被突然告知他们在中国的户口还没注销, 必须注销后才能出境。北京、上海及其他的城市已陆续发生了多起这类事件。这些华人被搞的措手不及。 户口在北京、 上海的还好办, 可怜那些户口在其他城市的华人, 他们必须再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注销户口。机票作废是小事, 很多人因此耽误了工作, 学习或其他重要的事情。那些拖家带口的就更惨了。文章呼吁中国政府应对海外华人更宽容些。  

文章表示,中国人移民到海外, 但即使再难, 广大的华人对祖(籍)国还是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因此, 当西藏发生暴力事件, 无辜的人们失去生命的时候, 是广大的海外华人站出来跟藏独做坚决的斗争; 当四川发生大地震时, 又是广大的海外华人出来踊跃的捐款, 都希望为灾区的老百姓出点力, 也尽一份游子之心。 可是, 等华人需要回国要个方便时, 中国大使馆却把我们这些海外华人同其他的外国人一样对待。奥运会其间收紧签证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很多人希望在国内多呆一段时间, 有的甚至买好了两个月或三个月的往返机票。 等他们去大使馆办理签证时, 却被生硬的告知, 只能给一个月。 难怪一些华人气愤的说: 闹藏独时你们大使馆动员我们出来同他们斗争, 四川地震, 你们大使馆又号召我们华人踊跃捐款, 可到了我们要回家看望亲人时你们却给我们设置障碍, 真是让人寒心。 进入21世纪的中国, 同世界的经济发展联系的愈来愈紧密, 中国正在重新成为一个自信的大国. 这种国力, 自信心的不断提高也需要广大海外华人的积极参与。需要的时候拼命拉拢, 不需要的时候就一脚登开的做法是不会得到大多数华人的认可的。广大华人衷心希望中国政府、国务院侨办能制定出更加积极、包容、也更加实用和自信的侨务政策。

"劫持"事件在北美的一些网站引起了热烈讨论。 一位网友说:" 按理说持外国护照回国, 要求消户也正常, 毕竟中国目前不承认双重国籍, 国籍都没了, 户口自然就无效, 但边检的做法太不合理, 也太不尽人情了"。 另一位网友感慨: 当祖国有难时我们站出来出钱出力, 可祖国却要对我们这些爱国的海外华人"斩草除根", 的确让人心寒。还有一位网友发问:政府为什么花那么多精力,资源用来核查华人是否消户而不是用来对付外逃的贪官。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 很多人出国时在国内还有房子、银行、股票帐户, 这些都是用身份证办理的, 突然强制消户确实让人措手不及, 并且感情上难以接受。 一时间, 消户、限制出境成了网上的主流话题。

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侨务组及新闻组求证,但至截稿时仍未能联系上及取得回复。而在本地的华人网站上,众多网友也对此事表示"心塞"。网友 Lottuss说:"目前,大陆人入外籍,只承认其外国国籍,而香港人入外籍,只承认中国国籍,其外国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其实,在海外支持中国政府的,比如反藏独,向灾区捐款等等,大陆人占多数。可是,在国籍政策上却...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但不要自动取消中国国籍,应该是申请或声明退出才可以退出。否则,就只是中国公民。举例:美国就是这样。台湾,香港也这样。何时大陆也这样?" 网友"老刘"则认为: "政府的规定和爱国热情是两码事情!!加拿大又有多少不合理的事情,这种国与国之间的事情如果不加以强化管理,那是会出大差错的,每年的百万人的流动,如果乱套怎么得了,有些中国人是爱投机取巧。加拿大的不放手。国内的也都占着。两头抓,两手都很硬啊"。网友"良言逆耳"则认为:"我还是不太相信现在的中国政府官员还会作出那么没有人性的,冷酷的,残暴的行为。出入境管理处没有权利禁止外国人离开中国的权利。即使要求入外籍的人注销户口也用不着采取在出境时'挟持'的卑劣行径,那样太不人性化,太伤害海外华人的心!听说日本也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可从来没发生过禁止或拖延入了外籍的日本人离境的事情。最多不过是在离境前,在一份放弃原国籍的文件上签字而已!时间不会超过 1 分钟!"。网友"桃木钉"发贴表示:"出入境管理处适用法律错误。户籍和国籍是两个概念,现有中国国籍法及户籍管理条例都没有注明失去中国国籍则必须主动注销户籍的条文。既然没有触犯条规,中国出入境管理处就没有权利禁止外国人离开中国的权利。被非法禁锢的个人应该通知其领事部门获得帮助,并依法取得中国国家赔偿。"
作者: ﹎īναńсе    时间: 2009-2-25 10:14
唉 问题多多.
作者: gloriousol    时间: 2009-2-25 10:21
恩。。。。这个政策的确不是很够意思
作者: 鸥子    时间: 2009-2-25 10:21
看来这次回去,想拿着身份证出门基本没戏了。
作者: Brlsbane    时间: 2009-3-1 21:44
看過了~還是謝謝
作者: efan21cn    时间: 2009-3-4 01:56
如果国内护照还没过期,记住千万不要拿着国内护照入境,拿着外国护照出境!这样做会被边防的叔叔叫去问好多话,麻烦的可能被遣送回外国。

即使侥幸过关,航空公司发现来回的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数量对不上对他们也是很麻烦。有可能把你加入黑名单以后都不买票给你。
作者: qinyi    时间: 2009-3-4 20:07
说这么多,怎么没有人懂我的问题。。。
我的意思是说:
我拿着中国护照出澳洲境,也同样拿着中国护照入中国境,当然在PR有效期内;
然后离开中国也同样是中国护照出境。所有都是中国护照。

等到PR过期之前,我回来澳洲,再办理相关签证,拿着澳洲护照再去中国。

唉,不知道这样说,能不能让人理解的
作者: shine928    时间: 2009-3-9 12:24
没有引渡条例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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