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为转载/翻译内容,仅代表原文作者或原媒体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文/木石
上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先后通报: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不过,与这两位省部级官员相比,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吸引了更多的关注,不仅仅是因为1.3亿多元的涉案金额、长达两年多的审判历程、最终被判死缓,更多是因为他曾多次当庭为情妇许小婉求情。
事实上,45岁的许小婉并非风华绝代的“奇女子”,法庭也不是贪官彰显自己有情有义的风月场所。当花花绿绿的包装纸扯去,丑陋的权色交易、权钱交易显露无疑。
孙怀山:妄议中央的中央委员
6月2日,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被双开。
他的违纪问题主要有:孙怀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安排有关单位公款接待家属旅游;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孙怀山身为中央委员,政治上对党不忠诚,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孙怀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孙怀山,男,汉族,1952年7月出生,江苏涟水人,中共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学位。这位正部级干部,工作经历单一,先在共青团系统工作了21年,自1994年起,就在全国政协工作。1999年,47岁的孙出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并于2012年召开的十八大上当选中央委员。此后他还曾担任全国政协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是全国政协机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去年8月31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孙怀山出任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时隔半年,他就落马了。
6月2日,孙怀山被立案审查恰满三个月。他今年3月2日被宣布调查。当时,全国两会开幕在即,因此,孙怀山也被称为2017年全国两会“首虎”,刷新了连续四年"两会"打虎的新记录。
笔者注意到,“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在落马官员通报中也不多见,在孙怀山之前,通报中出现“妄议中央”字眼的仅有黄兴国、王珉、吕锡文三人。他们是如何妄议中央的呢?以王珉为例,担任辽宁省委书记期间,放弃了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导致选举连续出现问题,中央批复的人事安排方案没有实现;王珉还曾把“稳中求进”中央精神改成“稳中求快”,一字之差对辽宁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
“政治上对党不忠诚,经济上贪婪”,已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更何况孙怀山是一位中央委员。担任全国政协机关党组书记期间,孙怀山曾撰文写道“坚持党性原则,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可惜,孙怀山自己早已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虞海燕:打探巡视信息,干扰监督执纪工作
6月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1月11日晚10点,虞海燕被宣布接受调查,当天下午他还出席了省人大会议。凑巧的是,他是2017年落马的首个省部级官员。公开资料显示,虞海燕,男,汉族,1961年7月生,浙江义乌人,1982年投身钢铁行业,经营数十年后起步转入仕途,2012年4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
那么,虞海燕究竟有哪些违纪行为?这份486字的“长篇”通报中,历数虞海燕的违纪行为,用词犀利: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打探巡视信息,干扰监督执纪工作;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变公务接待场所为个人奢靡享乐据点,长期占用企业提供的住房和车辆;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国有企业大额资金外借。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提及,“虞海燕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毫无政治信仰和党性观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甘肃省特别是兰州市的政治生态,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信息量很大。比如,通报指出虞海燕“毫无政治信仰和党性观念”,这对于1987年入党的虞海燕来说,是一种彻底的否定——很难想象一位党龄30年的高级领导干部,竟然连“党性观念”都没有。“毫无”之类的表述并不多见,类似的表述此前用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科身上,“毫无政治信仰和党性原则”,以及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毫无政治信仰”、“毫无道德底线”,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毫无政治信仰”。
通报中还有虞海燕“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的表述,同样不多见。据媒体报道,虞海燕任职兰州后,前后从自己工作过数十年的酒钢调来了一百多名干部,其中就包括其原秘书金某。金某在某区任职时肆意妄为,已经被查。甘肃省委巡视组2014年进驻兰州,指出干部任用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与时任兰州市委书记的虞海燕关系密切。
更令人心惊的是虞海燕“拉拢腐蚀纪检巡视干部”。腐败分子自身问题不少,心里有鬼,遇到纪检监督、组织巡视时,不是坦坦荡荡接受组织考验,而是想方设法逃避监督、对抗审查。例如天津的落马群腐,无论是黄兴国的拉拢,还是武长顺的恐吓,都折射出他们试图掩盖自己斑斑劣迹的心态。
担任兰州市委书记时,虞海燕常谈反腐与廉政问题。他曾说:“如果我们看到干部有问题,而不说不管,就是纵容犯错,就是失职,是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这样的结果,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干部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走向不归路。”可笑的是,他自己也走向了不归路。
陈弘平:为情妇求情的原市委书记
6月6日,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宣判,陈弘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60岁的陈弘平是土生土长的揭阳人,20岁从生产队长起步,升任一方大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1年,被告人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3991.678万元。2011年,被告人陈弘平为了按照其意愿进行人事调整,向他人贿送港币10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83.5万元)。2010年,被告人陈弘平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人民币350万元。
一审判决显示,陈弘平的受贿金额达1.3亿余元,多数都来自黄鸿明(收受黄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陈弘平曾交代,受贿所得中,2600多万元交给了自己的女婿炒股,剩下的亿元左右资金基本上都“借”给了许小婉。
谁是许小婉?许小婉原名许秋琳,是陈弘平的“红颜知己”。在庭审最后阶段,陈弘平至少三次为许秋琳求情。公开资料显示,时年45岁的许秋琳是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07年年初,时任揭阳市市长的陈弘平结识了做服装生意出身的许秋琳。许秋琳在与陈弘平认识之前已生育4个小孩,并已离婚。为了照顾许小婉的生意,陈弘平要求手下官员,给许小婉开“绿灯”搞暗箱操作,“安排”工程项目。
2016年6月16日,许秋琳涉嫌行贿罪在佛山中院受审。旁听庭审的记者们后来写道:虽然网络上有大量“许小婉”的图片传闻,现实中的许秋琳并非网传图片相貌那么出众,45岁的许秋琳衣着朴素相貌平平。有传闻称,她是陈弘平和万庆良(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的公共情妇,而且陈、万两人互相不知。
许秋琳系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许秋琳为拿到国道、省道大修工程,向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郑松标等行贿。检方认为,被告人许秋琳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务,共计人民币237万元、港币133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陈弘平身上,还有一个突出特点。“极度迷信风水”,是当地官场和民间对他的一致评价。据新华网披露,陈弘平不仅个人极度迷信风水,还将“风水术”引入城市规划建设中,修建了“揭阳楼”,并号召干部学风水。此前两次开庭,检方指控陈弘平涉嫌受贿、行贿、贪污三宗罪。其中的“贪污”,指的就是350万元公款建“阴宅”。广东省纪委主要领导曾批评陈弘平,“每天拿着罗盘,跟着风水大师走”。事实证明,再迷信风水,也没用。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作者:木石来源上观新闻
|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编译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OZYOYO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编译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