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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居签证需要的材料 [打印本页]

作者: Brlsbane    时间: 2008-9-3 22:21
标题: 同居签证需要的材料
配偶签证
1。双方必须是异性恋。即1男1女
2。如注册结婚的话,双方必须是合法婚姻,达到结婚年龄,且不属于1961年婚姻法里面的近亲结婚一类
3。有共同的盟约成为夫妻并且共同分享生4。具有真实性和持久性
5。通常一起居住,即使分开,也是短暂性而不基于永久分开居住
6。共同拥有财产,如物业,生意,汽车等
7。共同分享收入。
8。共同分享债务
9。基本分担每天的家庭开支
10。如有子女的话,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
11。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12。朋友们对于夫妻,同居配偶的意见和评价
13。双方计划和履行共同参加社会活动
14,如同居关系的话,与剔除申请前至少已近持续了12个月的同居关系,而不是相识了12个月

澳洲配偶的移民申请分2个阶段,临居和永居,因为一纸婚姻并不代表婚姻的真实性。同样,存在的性关系也不意味着对方就是自己的锁定配偶。因此,移民部在批准永居之前,有必要考验一下申请人于担保人关系的真实性。于是乎。2年考验期(probation period,与1996年开始运行)
当提交配偶申请的时候,临居和永居的申请就要一起提交。但移民部只是先申请临居申请。然后才签发2年临居签证。在2年考验期(probation period)年过后,具备真实性。且继续受担保人继续担保。就可以申请永居。相反。关系破裂。担保人不再继续担保人申请的话。申请人就将会失去永居申请资格。

第2阶段的永居并不是移民部自动给于。是要申请人主动提出申请。通常移民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的第2阶段申请可以进行。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补充材料和填写相关表格。还有可能要求进行面试。(interview)或必要时通过上门调查。以确定关系的真实性。
事实上,并非所有配偶移民的申请都要经过此两个繁琐过程。如申请人与担保人有着长期关系。根据移民法例。就是结婚至少5年或结婚已近2年并有共同子女的。可以免去坐2年的临居移民监。而直接申请永居。2年考验期并不是从临居批准时开始算。而是从申请被接受的当天开始计算。并享受澳洲的部分福利如成人移民免费英文课程和medicare
作者: justin    时间: 2008-9-3 22:47
这文章很好$em100$
作者: Brlsbane    时间: 2008-9-3 22:51
謝謝了啊~那么晚還來支持~呵呵感動~
作者: 小小    时间: 2008-9-3 22:53
顶一个,虽然现在不需要~
作者: Hannah    时间: 2008-9-3 23:11
必须是异性恋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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