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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tor19840806    时间: 2010-4-8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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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嘴的秘密
连岳
     20多年前,捷克人哈维尔等人,写了简单的《对话守则》,在布拉格四处张贴,内容是: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2、不做人身攻击。3、保持主题。4、辩论时要用证据。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7、对话要有记录。8、尽量理解对方。
将这八条原则当成二十年来最重要的张贴作品,并不夸张。我希望等红灯时,有人硬塞的广告,不再只是色情,而有类似的作品。当一个国家有人试图建立对话的规则时,说明对话开始出现,更多人认同结论应该是讨论出来的,而非源于强制命令。
孙中山说过,清朝不许人民开会,以至于人民不会开会,变成一盘散沙。学习开会成为人民争取权利必须学习的技能。不仅中国人如此,美国人罗伯特著名的《议事规则》,出版日期也迟至1876年,此时美利坚已经建国100周年了。到现在,我还不清楚周围的人会不会开会,虽然我每天都要在新闻中看到不少会议。如果孙中山复活,他会不会觉得自己只是小小打了个盹?因为不会开会的人还是很多。
开会、议事、对话,听起来都很简单,似乎天生就会,不就是说话吗?不过倒回第一段看哈维尔他们的张贴的《对话守则》,其中的八条,我们能做到多少?人不是灯泡,似乎社会进步只要拉下开关,电来了,人人发光;每一个人都是有生命的果实,只有他们普遍成熟,才能宣告收获的季节到来。为什么要到处张贴《对话守则》?这就像到处给植物浇水,它是成熟的营养之一,如果不遵守这些纪律,对话的效率就低,甚至成为制造敌人的生产线。
网络里的辩论及新闻跟贴,是当下观察离对话原则有多远的好地方。结果当然让人沮丧,似乎全是《对话守则》的反面:斗争、人身与地域攻击、人格抹黑以及酷爱宣布自己为他人的父亲——这当然不能全怪网民,在现在仍然有地方认为律师“眨眼”就是犯罪,竟然还有公诉人在法庭上毫无事实依据地用“嫖宿”谋杀嫌疑人的人格,在这种现实中,“不做人身攻击”与“尽量理解对方”的善意就很难产生。所以难得有网络这样的公共空间,也一时沦为“公地悲剧”,看起来一片荒凉,充满了暴戾仇恨,没有耐心听别人的陈述。
不过,公地再不堪,根据去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斯特罗姆的研究结论,只要参与者充分发表观点,沟通顺畅,那么,公众治理公地的效率高过政府管制与公司拥有。在对话中,坚持不问候对方的母亲,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那如果对方不守规矩暴粗口呢?那就不回嘴,斩断一个不好的开始。
透露一个秘密吧,在对话与辩论中,开口骂人的那方,其实是等于变相承认失败。不还口不仅是风度,还是胜利者的标志。
作者: 迷失方向的灵魂    时间: 2010-4-8 03:18
板凳...
作者: victor19840806    时间: 2010-4-8 03:30
自己坐地板
作者: 百米内夺你贞操    时间: 2010-4-8 05:30
我占楼下的天花板
作者: omgc63    时间: 2010-4-8 10:35
那个男主角到现在没出现时因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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